结构化烟花品类定义、边界说明与应用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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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多个单筒或单发元件组合在同一底座上、按预定顺序燃放的烟花产品,常见为「排炮」「蛋糕」形态,是春节与庆典消费中最常见的品类之一。
放置于地面燃放的筒状或盆状喷花产品,点燃后从顶部持续喷出火花、光色效果,常称「盆花」「筒花」,适合庭院或空旷场地观赏。
细长筒状、可连续发射多次效果弹的烟花产品,每发将光效射向空中,因外形类似蜡烛而得名,常见于节庆组合套装。
以地面或近地面持续喷射火花、光色、烟雾为主要效果的烟花大类,国标中涵盖多种喷花型产品,是 C、D 类消费烟花的主力品类。
点燃后通过旋转产生光色效果的烟花,如「转轮」「地老鼠」等地旋或手持旋转产品,药量较小但须按说明保持安全距离。
点燃后从筒口连续吐出光珠、火星或小火球的烟花产品,效果集中在近地面或低空,常见于儿童与家庭消费套装。
装入炮筒射向高空后在空中开花的 A 级专业燃放产品,用于大型庆典、焰火晚会与景区表演,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操作。
通过火箭推进将效果载荷送上空中燃放的烟花,包括各类「火箭」「飞天鼠」等,点燃后快速升空并产生光声效果。
以爆炸声响为主要效果的烟花爆竹产品,通常成串或成排,用于春节辞旧迎新等民俗场景,须遵守当地禁限放规定。
单体或小规格、以爆响为主的烟花爆竹,历史上常指单个药包燃放的「炮仗」,现为鞭炮类的组成部分或独立小规格产品。
点燃后产生两次升响或两次爆炸效果的爆竹类产品,民间常称「二踢脚」「双响炮」,危险程度高于普通鞭炮,多地禁放或限放。
药量较大、爆响强烈的单体或少量装药爆竹类产品的通俗称呼,声响突出,安全风险高,多数城市禁放区内禁止燃放。
燃温相对较低、烟雾较少的烟花产品,常称「冷焰火」,仍属于烟花爆竹,须持证照生产销售并按禁限放政策燃放。
手持燃放的细棒状喷花产品,点燃后产生火花,俗称「仙女棒」「魔法棒」,药量小、持续时间短,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外形类似线香、点燃后持续燃烧产生光色效果的手持或插地烟花,燃烧时间较长,须防止火星引燃易燃物。
药量小、结构简单的 D 类消费烟花,如小喷花、小旋转、摔炮、拉炮等,面向儿童与家庭娱乐,仍须从合法渠道购买。
多管并排、连续喷射火花的网红组合烟花,因外形类似加特林机枪而得名,点燃时间长、火花密集,须严格按说明保持安全距离。
通过摔掷或冲击触发爆响的小型玩具烟花爆竹,药量极小,常见于儿童套装,须在空旷处使用并防止碎片伤眼。
通过拉扯引线或拉环触发爆响与少量光效的玩具烟花爆竹,如「拉炮」「拉环雷」,适合儿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多管组合、按顺序燃放的排状烟花产品的通俗称呼,与「组合烟花」「蛋糕烟花」含义相近,是春节消费市场的主力形态之一。
在地面或近地面形成扇形、树形或瀑布形喷花效果的烟花,不需升空即可观赏,常见于婚庆、开业等场景。
将光效送上较高空域开花的烟花产品统称,消费级多为组合内单发升空元件;专业级则与礼花弹同类,须专业人员燃放。
以彩色烟雾、彩烟墙或白天可见的亮彩色效果为主的烟花产品,用于婚庆、影视及白天活动,仍属烟花爆竹管理范围。
用于演唱会、剧院、婚礼舞台等室内或近距表演的冷光特效产品,须配合专业燃放系统与防火措施,由持证人员操作。
面向婚礼场景的组合喷花、冷光、日景彩烟等产品的营销通称,强调浪漫视觉效果,须按场地大小选择合适药量并由专业人员或成人按说明燃放。
用于开业、周年庆、节日庆典的组合烟花或排炮类产品的通称,通常含「开门红」「庆典」等字样,强调喜庆与观赏效果。
为景区、主题公园、大型活动设计的高空礼花弹与组合特效烟花的统称,须单独编制燃放方案并经公安等部门审批。
采用微烟、无硫或低残留材料等工艺,旨在减少燃放烟尘与刺激性气味的烟花产品,仍属烟花爆竹,须持证照生产并遵守禁限放规定。